我們有一個修車房,租給一個客戶,簽約一年,但他老拖房租,現在一年到了,我們也沒給他新的租約,告訴他下個月搬走。如果到時他不搬,我準備把他的工具另放,換鎖。因為這裏上法庭花時間,所以我不打算和他耗。這個人第一次自己做修車,根本不懂怎麽做生意,宰一個是一個。我們也不看好他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