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香港居民證。7年以後合法雙重護照。
半合法的,用加拿大綠卡在加拿大中轉。 出境,美國用加拿大綠卡/美國護照陸地進加拿大。無出境章。然後加拿大飛中國。 用中國護照+加拿大綠卡進中國。 中國護照蓋入境章。出境,用中國護照+加拿大綠卡回加拿大。 出境章也有了。 然後陸地回美國。
為了100多簽證費+旅行社跑腿費這樣折騰還是違法的,值得麽? 有這時間心思不如好好想怎麽做大自己的生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