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J 美國貿易法院裁定特朗普的10%全球關稅無效
一家聯邦貿易法院裁定,美國總統特朗普(Trump)無權實施新一輪全球關稅。今年2月,美國最高法院剛剛推翻了他實施的上一輪關稅措施。
周四,國際貿易法院(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作出裁決,宣告特朗普的一項關稅舉措無效。特朗普此前試圖援引《貿易法》(Trade Act)第122條款,對來自幾乎所有國家的商品征收10%的新關稅。
該法院以2比1的投票結果裁定,特朗普實施全麵關稅的新舉措,不符合貿易法中允許征收進口附加費的法定標準。法院表示,因此特朗普的公告“無效,對原告征收的關稅未獲法律授權”。
不過,該裁決的直接影響可能有限。根據第122條款征收的10%關稅原定於7月到期,屆時美國政府計劃轉而實施其他關稅。此外,該貿易法庭並未對政府下達普遍禁令,這意味著全美各地的進口商似乎無法憑借此裁決立即獲得救濟。
白宮發言人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特朗普的首輪全球關稅是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征收的,但最高法院裁定,這項1977年的法律並未授權采取此類行動。
在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後僅數小時,特朗普便簽署命令,征收10%的新關稅,但這次動用了不同的法律授權。他援引了第122條款;該條款允許總統在未經國會批準的情況下,為應對巨額且持續的貿易逆差,征收最高15%的關稅,最長期限為150天。
特朗普表示,鑒於2024年美國商品貿易逆差已達1.2萬億美元,援引該法合情合理。他曾在網上發帖稱,將把關稅從10%提高到15%,但這一威脅從未正式付諸實施。
隨後,由俄勒岡州牽頭的24州聯盟以及兩家進口商迅速提起訴訟,對新關稅發起挑戰,認為特朗普再次越權。
在4月10日的聽證會上,貿易法院合議庭試圖剖析國會在1974年起草該法律以解決“國際收支逆差”等“根本性國際收支問題”時的意圖。
在周四的裁決中,多數派法官駁回了特朗普政府的論點。特朗普政府此前辯稱,該法規的措辭具有足夠的彈性,完全適用於當今的現實情況。
法院指出,國會當年已采取措施限製總統的自由裁量權。
首席法官馬克·巴內特(Mark Barnett)和法官克萊爾·凱利(Claire Kelly)裁定這些關稅不合法,兩人均由前總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任命。由前總統小布什(George W. Bush)任命的法官蒂莫西·斯坦丘(Timothy Stanceu)則持異議。
斯坦丘在異議意見書中寫道,在考量總統的行動時,法院“無權審查他據以得出該行動為必要或適當之結論的事實認定”。
根據第122條款征收的10%關稅將於7月到期,屆時,特朗普的團隊計劃用另一項法律授權下的關稅取而代之:即《貿易法》第301條,該條款賦予政府應對其他國家不公平貿易行為的權力。
盡管動用該授權需要經過數月的調查和意見征詢期才能正式實施關稅,但其使用頻率更高,在法律上也通常被認為更經得起考驗。特朗普已宣布根據第301條款啟動兩項關稅調查,目標直指工業製造產能過剩的國家,以及未封堵強迫勞動產品的國家;目前尚未有針對這兩項調查的訴訟。
就在最新裁決出爐之際,貿易法院正著手處理退款事宜,商討如何退還此前被最高法院裁定無效的逾1,660億美元關稅。各家公司已提起3,000多起訴訟,力爭討回資金。
挑戰新關稅的兩家公司分別是香料銷售商Burlap & Barrel和玩具公司Basic Fun。這兩家公司表示,預計在這150天內,它們將分別為進口商品繳納6萬美元和69萬美元的關稅。
貿易法院已下令,禁止特朗普政府對上述兩家公司以及華盛頓州進口的商品征收關稅。法院指出,華盛頓州是唯一聲稱已經或即將繳納這項新關稅的州。法院還命令政府連本帶利退還這些進口商已繳納的關稅。
盡管法院並未發布全國性禁令,但其關於總統越權的聲明,可能會讓政府難以繼續對其他進口商維持這項關稅。這些進口商可以選擇訴諸法院,並援引此項裁決作為依據。
預計特朗普政府將對該裁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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