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膽說說老朽大佬路線的缺點,權當胡說
純粹個人看法,拋磚引玉。先申明,不存在哪個更好,哪個更不好,大家自己選擇合適自己的投資方式。
老朽大佬白手起家,資產一路積攢到現在的規模,手握N套房,每月房租現金流源源不斷,非常厲害。但我鬥膽說幾點不同意見,權當胡說。
首先,做地主,剛開始貸款不斷買房不斷重貸,可以迅速滾雪球,財富積累速度肯定比定投大盤快得多,畢竟有杠杆嘛。再借助於過去十多年的低利率,以及08年以後的“黃金坑”,過去走這條路致富的家庭非常多,而且還是投壇分壇之前的主流。
但我想說說後期一旦停止擴張之後的“問題”(停止的原因可能是自己不想幹了,子女不想繼續幹了,超低利率時代暫時結束了,等等)。時間越長,“問題”越明顯,尤其是用比如跨代際的尺度看:
(1)搞房子的話,停止擴張之後,杠杆率下降,資產增速就會跟著下降。一旦貸款都還清,資產增速肯定是跑不贏股市了。也就是說,停下來以後,日後家族財富的增長速度是跑輸靠大盤躺平的。
(2)房產有很高的持有成本,每年的房產稅或維修費,如果找人代管的話,還有付給property management的錢。相
比之下,大盤指數基金的持有成本基本是零。
(3)房租作為income是每年都是要交稅的!當然,現實中,大家如果如實申報房租收入,可以用房子的depreciation來抵稅的。但depreciation總有用完的時候,然後現實中的做法是通過做1031置換繼續往後延。但總是有延不了的時候。除非能一直延到繼承時step up in basis, 不然之前房租少交的稅,統統給IRS補回去。
相比之下,持有大盤指數基金就簡單很多,除了一點點股息,基本沒有income,都是unrealized captial gain。在美國,隻對income收稅,unrealized captial gain是不交稅的!對unrealized captial gain征稅很不American,甚至是違憲的。最後子女繼承時,unrealized captial gain要麽作為遺產跟房產一樣step up in basis一筆購銷,要麽不算做遺產保留下來(避遺產稅),但隻要子女不賣,還是不繼續交稅。
(4)這點因人而已。房租現金流固定,是優點。我覺得是缺點,因為不靈活,不方便避income tax,尤其是depreciation用完以後。
相比之下,股票比房產最大的優勢就是可以一點點賣,隨便賣一點就是現金流,可以自己靈活控製income。而且從不同賬戶提取,完全可以做很低的稅率。比如:提前從pre tax 401K賣股票花(59.5歲錢通過SEPP提前取錢花,沒有罰金,還能避免RMD),如果能把金額控製到standard deduction之下,更是0稅率。剩下不夠的再從brokeraga賬戶裏賣long term captial gain的股票,long term captial gain有一個很大的0%的稅率檔。
總之,我的感覺是,杠杆搞房產前期優勢大,大盤指數後期慢慢占優,尤其後期尺度拉長到跨代際是優勢就更明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