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說過了,退稅會是一團亂麻,因為當初加稅的時候是供應商,中間商和零售商分別吸收消化了一部分,每一個訂單

來源: 2026-02-20 17:44:5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消化吸收的百分比都不一樣,當初漲價的時候,我們重新計算每一個訂單每一個產品的價格,現在要從頭計算三方當初各承擔多少,這得多大的工作量?而且美國政府什麽時候退稅?錢從哪裏來?即使有錢,先退到零售商,零售商再推給中間商部分,中間商再退給供應商,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這就是不動腦子不think it through 的後果,所以我說somebody needs to learn the hard way.  我是懷疑貝森特和他的智囊團怎麽會同意這個做法的?當初是魯特尼克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