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糊塗拿出實際行動來~
去年回國時我去當地公安局谘詢變更簽證類型的時候,他們讓我先去以前的戶籍所辦理取消中國戶籍的手續,我堅決拒絕!我的回答是:你們說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加入了外國國籍就自動放棄了中國國籍,既然你們認為已經放棄了,還辦理取消戶籍的手續幹嘛?是不是說明我在中國的身份還有效?
我相信會有一天我們在中國的身份會被雙重認定的,我不會簽字同意、主動放棄我的中國國籍的。想想為什麽穀愛淩可以有中美雙重身份?“不承認雙重國籍”可以有不同的法理解釋,但適用性原則必須是一致的,難道一樣的法律還看人下菜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