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就得按美國規矩. 如果對方是老美, 你敢這麽要求老美家庭父母嗎

來源: 2025-09-27 05:32:0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孩子隻要沒離婚,配偶的利益就不能無視。雖然不能說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孩子配偶如果在Extended Family毫無參與感, 對小夫妻的感情肯定不會有積極作用。” 美國有點錢的都做婚前協議.

什麽"離婚再說離婚的。除非不結婚,否則就不可能什麽錢都不花。"你這麽跟有點家底老美父母說,人家會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