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協議都要簽,我告訴我娃,婚姻要建立在感情上,財務要明晰。我家沒錢,但也不要因為對方有錢結婚。
2,孩子付租金,但是還有需要的話,父母可以貼一點。回頭想想,我們最需要錢的時候就是成家養娃的時候啊。等到50,其實不需要從父母的錢了。
3. 孩子伴侶有意見,應該鼓勵他們自己去買房。甚至可以借錢給他們去買房。 這個房租給別人。
4.我家隻有一個娃,所以無論如何都是他們以後繼承的。如果娃多,可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