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讓利潤奔跑”,讓利潤最大化,又要“保護利潤”,這個一個比較難處理的矛盾體。
“保護利潤”,賣掉了,就無法讓利潤奔跑,錯過大牛,成立傳說中的“賣光牛”。
不賣,躺平,隨它去,則有可能“煮熟的鴨子又飛了”。大塊的利潤丟掉,實在可惜。
或許,“差不多”的時候賣掉1/4,1/3或一半,鎖定部分利潤,讓剩餘的繼續跑是一個比較折中的不錯的辦法。
》如果賣掉後繼續漲,手中依然有股;如果賣掉後跌了,視情況可以buy dips補倉,真不行了可以輕倉,反正之前已鎖定有盈利。
—— 無論如何,如果手上已有相當不錯的利潤而由於“長持”最後又全部給回去,我覺得太不合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