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入的理由要足夠充分才買入(有力因素越多越好),同樣的,賣出的理由要足夠充分才賣出。我不止一次聽高手們說過:

來源: 2025-05-14 12:55:1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漲太多了”不是賣出理由;

“跌太多了”不是買入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