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打算在哪裏常住,都要自己先住上一段時間才能決定

來源: 2024-10-11 22:18:0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是很個人的事,不住上一段時間很難知道是不是喜歡那裏的環境和人文。

建議換季住上兩次,每次至少一個月。

稅收要考慮,但不應該是主要因素。

如果是加州高收入就無所謂,離得近、可以兩邊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