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吹自己多有錢, 啥每年 10% income 捐款的。現在有機會拯救他人了, 都 神遁了。
看來, 所謂的 捐款,多半也就是捐給自己的基金會,省點稅罷了。
就比如我那個,發了財的,老白人couple鄰居,義憤填膺的斥責我, 為了幾千美元趕一大家子人。
一衝動,提議他們出這幾千美元,然後幾秒鍾就反悔了。
說考慮好了, 會電話通知我。 兩周了,也 沒消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