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給予子女,要優先滿足自己與配偶的有生之年消費,而不是優先考慮如何傳給子女,除非有財產自己與配偶怎麽消費也花不了或

來源: 2024-04-30 12:14:5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生存能力在bottom 30%的子女。有這樣的子女,想各種辦法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