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很多,講一個可能對你以後思維有幫助。
我到這份上,夠花的了,需要考慮的是規避風險。什麽風險?其中之一就是萬一我出點什麽事,這些爛區的房子是我太太絕對管不了的。我所看到的因為沒有得力的人管慘淡經營最後便宜賣出的太多了,我也買進不少這樣的房子。這個不是你買個人壽保險能覆蓋的。
所以,見好就收,趁現在狀況還可以,我還有心力把持賣在我要的價位上(人要是身體精神不行了,那是一泄千裏,跟人談生意隻有被宰的份)兌現了另謀投資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