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著近20家房客,一切自己料理,包括維修。幾年前就提前退了,沒有W2, 也還不到領退休金年齡。全職自雇符合條件。太太有工資收入,能報稅的房租收入也有幾萬。所以交稅數目仍很可觀。
自雇可以給自己發工資,抵消房租收入,但自雇工資收入也要交稅,覺得羊毛出在羊身上。沒有算過細賬,自雇在稅務方麵有沒有好處。
這裏有沒有類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