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必須賣的話,先轉租一年,再1031置換比較合適

來源: 2023-12-11 16:16:1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完全退出房地產,不準備買了,那就直接賣,這樣有50萬免稅。

為什麽搬家呢?離開灣區另說。如果是覺得住著貴,想套現投資別的,那就要想一下賺錢是為了什麽?你的房子貴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環境好,值,否則幹嘛不一開始就買到EPA或者Hayward呢?

我的第一個房子是自住轉租的,200萬租$4600,我如果置換成4plex,這個價位4plex月租至少$12000,一年收入能多8萬多,可是就是舍不得,覺得什麽時候也許還需要住,或者孩子可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