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幾個概念上的問題
比如自住房2010買時是100萬, 現在賣是180萬. 目前貸款還剩30萬,夫妻50萬免稅額度。
1. 1031 exchange 是要求新買的房子是大於1.8m, 還是大於30萬(180-100-50), 還是150萬(180-30),還是其他算法?
2. 如果用1031 exchange 買了一個房子,第一年出租,第二年起開始自己住。以後可以claim自住房拿50萬免稅額度嗎(或是 50*(x-1)/x, x is total years of hol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