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簽約和交鑰匙的具體操作

來源: 2023-10-18 13:39:5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請問在確定想要簽約的租客後,如何修正下麵的操作程序,以最大確保房東的利益(當然在不破壞租客的權益下)?多謝大家。

 

我先把lease連同addendum給租客發過去讓他們過目,沒問題的話就在一兩天內找時間跟租客簽lease,簽完lease讓租客當場付一個月的deposit。同一個租約文件打印一式兩份,房東租客兩份同時都簽,當場收到租客的deposit後,房東給租客一份。若租客同意,就用ipad簽lease,收到租客deposit後把簽的lease郵件給他們一份。 這次碰麵會看雙方地址,找個中間的公共地方碰頭(一般選租客開戶銀行的一個branch,這樣租客若有啥支付問題, 銀行當場可以幫他們解決),而不會在出租房見麵。因為簽lease跟他們看房也沒隔幾天,房子狀況沒啥差別,另外房子還有可能需要做更多的cleaning(或者現有租客需要搬出)。不收現金和check,要求租客用etransfer,即刻到賬,到賬了之後租客也不能取消轉賬了。 然後,臨近lease開始的時間,比如前一兩天,房子半空也做好徹底清理move-in ready了,會約租客在出租房裏碰麵,做move in inspection,讓租客在inspection list上簽字並當場交第一個月租金,然後給鑰匙。

好處:

(1)在簽約和交鑰匙之間房東有更多的時間去做maintain和clean

(2)租客做inspection的時候看到的就是move-in時候的condition

壞處:

(1)多跑一趟,且簽lease和交鑰匙之間有可能有一定間隔,租客可能反悔。 Addendum寫了如果不在租約上move-in之前交第一個月的房租則視為breach,租約解除,房東會扣下押金作為對房東的補償。這樣就算安全了嗎?

(2)如果inspection的時候租客提出要求,房東哪怕覺得合理,也得在租客入住後再修了。進房間要得到租客允許很麻煩。 另外租客若當時提出一些零七零八無關緊要的問題要房東修,房東不同意,租客拒絕move in並要求退deposit,房東損失就大了吧?該如何修正Addendum以確保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之前看到一位網友朋友的分享(不好意思做了筆記但忘記是哪位網友了),說會“跟租客在出租房見麵,簽lease的同時讓租客做move in inspection,讓其在checklist上簽字,然後雙方在lease上簽字。同時簽lease的那天之內讓租客把第一個月的租金和押金的支票給房東。房東在收到對方的租金和押金後,會發一個簽了字的lease掃描版本給租客。然後在move in date前一天再見麵給鑰匙”。

感覺這樣操作會同時收到押金和租金,最大程度上保證房東權益。但如果簽lease和move-in之間有段時間(比如兩三個周),租客不肯在簽lease的同時也在inspection list簽字、不同意交deposit的同時就交第一個月租金,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