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昨天開始下大雨。
地下室淹水,不算很厲害,局部水從地下冒上來。水深不到1厘米。房客想去找水管工,讓我付錢。他還說他的東西受損失了。
這是地下水位太高引起的?天氣的原因, 房東沒有責任?
如果要修,怎麽修?
怎麽應對這個房客? 我想說,地下室本來就不是生活的空間,沒有臥室,客廳這些。本來就是鍋爐,儲藏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