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內的賬戶前幾年就跟財政部申報過了。現在如果房子賣了,國內賬戶上就會有一筆人民幣。而且無法一次性變成美金轉過來,現在綠卡辦理移民資產轉移幾乎不可能了。我在國內銀行已經谘詢過了,隻能每年5萬美金的個人額度匯。
我現在發愁的是稅的問題。如果我今年賣了,今年合法在國內的銀行買5萬美元的匯款過來明年再買5萬,也不夠交稅的,那麽明年4月15號我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