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樓下Eric的帖子,我現在就有一個eviction case,租客是買房是帶的,lease到期,我們不和她續約,她賴著不走,所以我們找了律師eviction,法庭判了她搬走,但是在十天之內她可以appeal,然後她去appeal並要求jury trial,現在等了三個月還沒等到開庭日是哪天,但是租客需要每月向法庭交bond,律師費我這邊已經付了4000,case在北卡charlot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