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還沒簽約。現在賣家房子有人給offer ,正在尋看是否還有更好offer。 2,已與第一個買家簽約,但考慮這個買家可能有變數,此刻賣家可may accept backup offers 找“備胎”作為候補 “standby“。 隻有當第一個買家因某種緣由自己退出/沒買成時,第二個offer買家才可頂上,除此賣家不可以終止合約另選他人。
若因合同文件上出了法律紕漏錯誤而廢掉,側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