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檸檬姐。不是假設。我收到PM 公司電話說漏水, 第二天就去看了。那個大洞絕對不是立刻造成的。 PM 公司的租房合同上
寫了房客需要提供RENTER INSURANCE, 但是房客根本沒有。PM 公司隻是寫了,但是沒有具體管理。 pm 公司還是我朋友開的。唉。。。房客的錯, 就是把房子造的一塌糊塗。畢竟房子2年前租給他是什麽樣子, PM 公司都有證明。 房客狡辯說3月就匯報了漏水, 我也不知道。我是4月25號報的Claim, PM 公司說跟我說了, 是我自己修理。 我查了看, 3月修的是 Garbage Disposal. 沒有漏水。 房子我肯定是要修的,隻是其他的估計渺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