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那個租客驅逐進行中的破康鬥:
這個康鬥和隔壁的康鬥是共用一個熱水器,熱水器是裝在我的康鬥裏頭,但是是居委會負責,可以按溫度上下那種。
現在是我的租客驅逐半途中,人大概也不住裏頭,就是時不時會回來故意把熱水溫度調低到110。隔壁的覺得不夠熱,投訴2次了。我貼了24小時notice to enter 兩次,進去調到125,人家又故意調低...
有什麽辦法阻止?
這算不算租客刑事破壞他人東東可以報警?(熱水器是居委會)說民事的話警察不管的。
好象很無解這裏。
謝謝大家,
另110是標準溫度嗎?如果是,我也可以用這個回答居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