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各位對我問題的回答,really appreciated! 現牽出另一個問題:
多謝各位對我問題的回答,思考了一下,現在不賣了,等退休後再說,現在另一個問題請教:
1)我花了五萬多去維修房子,這五萬多一年抵稅抵不完,可以像股票損失抵稅一樣,一直抵下去,直到抵完嗎?
2)如果不能的話,那麽我還有另一個房子在同一地區出租(猶他),可不可以申請個小公司,把這兩個房子都包括進去,這樣在一年裏可以多抵點稅,把兩房子的租金收入都抵稅,這樣又引出幾個相關問題:
a) 這公司怎麽申請?
b) 因為以公司報稅,是business 了,會增加被查稅的機率嗎?
多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