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地主簽約, 我這裏新簽section 8一般高於市場5-10%. 但是一旦簽約,以後漲租都需要section 8批準。我已經有2年的漲租都沒有批準,給壓低了。所以我想擺脫section 8這個陷阱。 我需要建議:在加州,如果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漲租和section 8達不成協議,地主是否可以終止section 8 租約?目前我還沒有找到可以終止的肯定答案。如果可以,需要什麽paperwork和proced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