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周五前交上欠租,是否可以不出庭,並免去她的late fee?我應該如何回複?
1)叫她把欠租帶去法庭,當麵交給法官?
2)她如果今天把欠租轉賬,可以不上法庭。但是出庭日子那麽近,是否必須要去?
3)租約五月底到期,我可以告訴她不續租嗎?是否需要找一個不續租的理由?
我可以不受她的late fee.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