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eviction出庭記 —— 續一
數月前發布的出庭記如下:
https://bbs.wenxuecity.com/tzlc/1576177.html
今日終於等來了superior court 的終審判決!
先把時間倒回到今年2月中旬法院判決之後(之前的事情請看我第一篇的鏈接)。初神判決生效後,被告反客為主,不僅對判決提出上訴,而且對我提起了數個訴訟,導致預約的eviction流產。而且高等法院行事及其緩慢,一波三折,先是安排5月中旬庭審,雙方如期出席,法官開庭後說沒有收到下級法院的法庭文件,宣布擇期再審。這一拖又是兩個月,到了八月某日開庭,我和律師如期到庭,對方卻沒有來。開庭時間到了被法庭告知此案移交另一法官審理,需要再次安排開庭日期。從二月份到現在,我每兩周和律師郵件溝通案件進展,終於等來了十月中旬的開庭日期。
開庭後對方沒有律師,自己準備充分,故意賣慘,說他沒有錢,有糖尿病(之前給我的短信說他多有錢,有多大的公司和生意),又把他之前的話說了一遍。本方律師是個韓國美女(正宗的美國土生土長),對庭審非常有經驗,對我和對方做了交叉提問,向對方和法庭展示了所有相關文件和證據。期間對方也質問了我很多問題,其中多次被法官打斷和提醒,要求他隻能提問或回答問題,不能爭論和反駁。
庭審期間我律師還詢問了對方為什麽沒有請律師,是不是原來的律師不願意幫他辯護。對方一說他沒錢了,又說原來的律師不清醒(not sober enough),他要投訴等等。
對方的前妻每次都遠程視頻出庭,這次在庭上作證這個房子的確是foreclosure的。
總之庭審延續了兩個小時,從下午三點到五點。我律師出來法庭後說,這個法官應該是看到快到下班時間了,沒有興趣繼續聽證了。庭審期間法官幾乎一言不發,隻是偶爾打斷和糾正雙方的提問或發言。閉庭前法官要求雙方三日內書麵提交各自希望達成的判決結果。
今天終於收到高等法院法官的判決書了,判決如下:
首先法庭確認被告,也就是我,擁有該房產的主權並命令如下:
1. 原告及其所有其他人必須立即將房子交還給被告;
2. 原告必須在30天之內移除之前申報的虛假和欺詐性的warranty deed,否則將會收到法庭的懲處;
3. 原告今後不得在未經本庭許可的情況下對該處房產采取任何法律行動;
4. 賠償被告4千元律師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等感恩節過後,我會馬上去sheriff office再次申請eviction,到時再續寫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