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幫助判斷是請她如期搬家還是給她另一個機會 -

來源: 2022-05-11 09:24:2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當地白玉房5年房客沒有漲過租。當年她是剛過50的退休護士,同時在社區醫院兼職護理講師,月收入過8000.

現在的局麵房子不僅隻是低於市場1400,而且隨著各項費用的增加還貸的escrwo月付要倒貼將近1400。房東麵臨抉擇:換房客漲到市場租金將房子健康運作起來;賣掉看似仍有市場前景的房。

本月初上門遞上60天搬家通知。當時她的反應是給的時間太短了。沒有提市場租金的話題隻是向她泛泛說明麵臨房貸的壓力房東也嚴重考慮賣房。分手時態度還好。一天後,她來短信找房不容易,must request 將搬家時間推遲到90天。回短信告訴她這個時間是合理的同時也是合法的。如果她找到房子有了特定的時間和計劃需要更多點時間,房東會加以考慮。但是房東在房市丟失一個月,是時間和金錢的雙重損失請她理解。又過了一天,半夜時分她來短信說因財務壓力她剛剛回去工作時間不長,找房時間不夠。她問能不能多付房租讓她多住一段時間。接下來讓我警覺的是,她說找房壓力大,嚴重影響她的睡眠,同時出現了心口痛的症狀。還沒有想好如何回複她。

感覺請走這個房客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幾年中很多次隻要催繳房租總是說家裏有人生病或過世。5月份的房租至今還沒有交。法律上雖說可以走驅趕程序,但隻要2-3月能搬走晚交或拖欠少部分還是想盡量不驅趕。可預感到即使讓步最終還是有很大可能去法庭了斷。

昨日驚喜得知月底會空出一套住房,少一間臥室1.5浴室麵積少一半,但房租接近她現在的租金。忽然聯想到一個方案給她申請這間房的優先,如果她能接受請她搬家的過程會容易些,同時房東努力合作過她不接受萬一去法庭也表達一個房東友好合作的態度。

請教大家這樣做是不是最好方案。麵臨如上情況,大家會如何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