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租客比較

來源: 2020-09-18 08:54:5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rent: $3000/month。房子還要一個月才可以入住。

A: 據稱是訂婚夫妻(男/女)。credit score: 740/720, 月收入:7000(long term and secure)/5000 (nurse, temp,可能續約)。男據說三個月後從開車兩個小時的地方轉工作到當地(無法提供document證明這點),女剛剛在本地開始新工作 (offer letter)。女方有兩個孩子,一隻狗。非常desperate. 以找房3個星期,沒人要他們。無late payment. 無多少債務。比較擔心男女關係真實性和男方是不是真會搬家,還是隻是幫女的租房子。

 

B: 再婚夫妻 (男/女),credit score: 720/600;月收入:12000(警察,23年)/6000(小學教師,5年),兩個大孩子。搬家原因是現任房主要賣房。五年內兩人分別申請破產(chapter 13 2016/chapter 7 2018),據稱原因都是離婚。都有late payment(10%/40%)。債務:16,000/220,000. 據稱隻租9個月,明年買房。有破產記錄的人是不是不敢租?

請大家建議這兩個還需要再要什麽材料看看嗎?還是直接pass?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