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亞州暫停對受到冠狀病毒影響的人員驅逐令
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加文·紐瑟姆(Gavin Newsom)發布了一項行政命令,禁止在5月31日之前對受冠狀病毒感染的租戶執行驅逐令。該命令立即生效,為4月1日到期的租戶提供救濟。
根據州長辦公室的一份聲明,禁止房東驅逐房客以免付房租,也禁止法院強製驅逐房客或執法機構。
房客必須在房租到期日後不超過7天以書麵形式聲明,由於COVID-19,他們不能支付全部或部分房租。缺乏付款的原因可能包括因冠狀病毒而生病,照顧生病的人,正經曆裁員或需要錯過工作照顧孩子。租戶仍然有義務及時償還全額租金,並且在解除執行禁令後仍可能麵臨驅逐。他們必須提供證明其病毒狀態改變的文檔。 –漢娜·米勒(Hannah Mil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