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聊】樓下這個case是一個不錯的合夥矛盾case.生意經營管理有很多關聯成敗。這裏補充幾點:
1)如果你用情誼作為合作基礎之一,那麽必起矛盾,因為你做不到在商言商的原則;
2)合作是經商能力的取長補短,應切割情誼的非理智性,因為前者利益當先,後者感覺當先,道不同不相為謀;
3)如果合作,你利用了對方情誼派生出來的生意機會和關係,那麽結果可能雞飛蛋打,雙翻船,因為情誼與機會在利益受損的現實麵前,不經風雨;
4)合作雙方都加分,走向成功,一方減分,可能生意就半死不活,最後大概率會歸於失敗,鳴斤收兵。
5)當然參與管理的合夥人的性格/為人處事的態度方法/知識點/經驗值/膽識/眼光等軟件也需一一考察。如果婚姻是世上最複雜的合夥與team work, 發達國家/城市的失敗率(離婚率)>50%, 那麽經商合作happy ending 的概率呢?謝謝關注!
附我們的故事:
去年一個房客找到我們,他是注冊護士,已經另外租了一個房子做居家護理生意,現在他想擴大規模,當時我們還是挺高興的,難得他如此信任我們,加上他已租借我們房子有3年,交租表現一向不錯。於是,我們找了房子,雙方都認可。我們事先也做了business plan and report,雙方坐下來商定並且同意簽了一個簡單約定的協議,包括租金和雙方的職責等條款,就等房子過了房檢再細化合同。可惜沒過幾天,房客的老婆“造反”,認為我們的定租過高,然後全盤推翻和否認他們之前同意簽訂的協議,我家隊長打電話同時和雙方溝通,但是已經DEAD IN。我很驚訝他們如此不遵守合約,沒有合約精神,後麵就寸步難行了。所幸當時我們隻是在DD階段,就是損失了幾百塊房檢費,就當是交了一次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