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房客是一年lease後變為month-to-month,12月初從她賬號裏沒有自動劃出房租,餘額不足,這已發生幾次,每次她都能過一兩天給張bank draft,所以當時沒引起重視,後來就聯係不上她了。到19號她發來郵件,說她付不起這麽多房租,要moving,說我可以扣deposit。我發郵件問她什麽時候搬走(我想著可能是1月底),沒回音。聖誕節後,發郵件打電話都沒回音。到12月31號去房子看,發現大部分東西已搬走。前幾天終於聯係上了,她說家裏有事所以沒回郵件電話。我要她把所有東西搬走,打掃房子,把鑰匙交回。昨天她給了鑰匙。
我有last month rent和security deposit。她沒付12月房租,這可用Last month rent來相抵。她12/19發郵件說要moving,但也沒說哪一天搬,lease上是說搬走要提前給30天notice,這樣我可以算房租到1/18號嗎?然後從deposit裏扣。
另外lease裏還說了晚付房租30天後,有100的late fee,我用last month rent來付12月房租,可以charge late fee嗎?
或者我是否應該用security deposit來付12月的房租,用last month rent來付1月的房租?因為要給她security deposit的扣費說明,所以要列明細。我沒有打算扣任何修理費用,隻是把我應收的房租拿回來,她在這個時候搬走,新房客很不好找。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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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租房市場:前幾天在zillow上發租房廣告,回應者很少,去年也曾在1月找房客,回應還比較多。再到craigslist上發廣告,竟然發現要收費,$5。craiglist這幾年的回應者都不太好,原來看在免費上,也順便發廣告,沒想到現在要收費了,好在$5不貴。這次craiglist上的回應者反而比zillow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