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訴我的 BUYER'S ATTORNEY, 請各位大俠支招。 謝謝

來源: 2019-12-29 11:21:4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背景:

在CLOSING 之後的當天早上,我在一大疊CLOSING的材料中發現水費結算單裏有WATER DEPARTMENT的大寫的

NOTE: There is a SUMP PUMP VIOLATION letter attached which must be addressed within 30 days of this facsimile.

我趕忙聯絡WATER DEPARTMENT, 他們告知我,在CLOSING 10 天之前就已將VIOLATION NOTICE 及這份水費結清單通過E-MAIL送到買賣雙方的律師。

我連忙同我律師聯係,他強調:

1. 他沒收到VIOLATION的消息

2. 他同賣方律師聯絡,賣方律師ASSUMING我方已知這狀況,所以在CLOSING中沒特別強調。

解決這VIOLATION 花了我$4000. 請問:

1. 由於金額有限,我打算自己提告到SMALL CLAIM COURT (告我的律師疏忽), 這CASE是SURE WIN 嗎?有沒有什麽要點要注意?

2. 我在CLOSING時也拿到WATER DEPARTMENT 的結算單,也沒留意到"NOTE", 這是否能被我的律師來作為借口推卸他的疏忽責任?

3. 整個CASE 我付了律師費$700, 我的CLAIM AMOUNT 是否將它也算上( 即$4700, 因他沒履行好他的買方律師的職責)?

謝謝各種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