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自主的白玉房,現在“被迫”當房東要出租。有年輕人要幾人合租,可以考慮嗎?主要是擔心的問題有:
1. 申請的時候是每個人都要查信用嗎?是每個人都要簽合同嗎?
2. 怎麽收租?是交給其中一人統一收?還是各自收租?如果其中有人不按時交租怎麽辦?
3. 擔心年輕人不愛收拾,又是幾人合租更可以推卸責任,會不會把房子弄得很糟?
請各位房東大人不吝賜教!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