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小額法庭能追回損失嗎?

來源: 2019-11-12 12:05:2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出租房,租給一個單親媽媽帶一個10歲男孩, 每月月底才付房租, 10月中租約到期, 九月下旬偷偷搬走,告訴我一個月的deposit 算九月房租了。 差半個月lease 到期, 本來也不想追究了,可是房子被毀的厲害,blinds, door 都有損害需要換新的,重新刷漆牆, 清潔,空調 thermostat 也被搞壞, 總之花了 大約¥3000 修理費才能重新招租。 因為deposit 已經做了九月的房租, 所以想請教大家, 這種情況值不值得到小額法庭打官司追討損失? 如果算上10月半月房費, 大概損失金額 $4000, 如果打官司,能追回損失嗎? 房子在 Atlanta 郊區, rem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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