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過戶後,賣家還有沒有權力要求拿回任何東西?

來源: 2019-09-28 16:06:4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基本來說,過戶後,房子和地產裏外上下的任何東西已不屬於賣家的了,所以,他們已沒有任何理由,要求進入新屋主的領地,或者要求拿回任何東西。除非在當時的合同中,比如說賣家還會擁有礦物,油氣權等。

隨圖附上,我最近買的一個賣家離婚了的房子裏麵的東西。盡管合同上不包括個人物品和家俱。但賣家沒在過戶前拿走的,一旦過了戶,所有東西就歸我的了。他們已經沒有任何權力,再進入我的房子了。道理基本就這末簡單。如果他們還可以要求拿走這些東西,那麽何時將會是個完?一個shed裏麵有幾十件原來男主人的東西,自行車,健身器材,工具等等。可以說,沒在過戶前拿走的,就是放棄和不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