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是和我女兒說,不要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點。就是說晚上不要隨便出門,不要經常到危險的地方走動。有時候壞人是隨機
作案。他看到有機可乘,就會做壞事。所以也不要以為那個地方我去過,沒有危險作為可以再冒險一次的理由。
趙趕鵝一開始就犯了錯。他不應該約劉柯在晚上見麵。或者他應該把劉柯送回學校。其實田殺劉柯時就有目擊者。警察沒有很好地利用這個目擊者。
在那個破案手段比較少的年代,這種案子要發動群眾,一是要大家提供線索,二是要大家多留意胡同裏的聲音。女孩子要走在胡同裏,最好有家人陪同。
趙趕鵝人太軸了。正常的人會留在刑警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