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論心不論跡,第一個案子是正當防衛,第二個案子是謀殺;如果論跡不論心(按已有證據判),三個案子都應該是防衛過當。不知道

來源: 2025-07-18 16:06:3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普的啥法。第一個案子唯二的兩個證人都作了偽證,案子還能成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