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觀點我不敢苟同。
來源:
Oasisflying
於
2025-04-29 1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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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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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彼此依舊在婚姻內,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你的父母我同有贍養義務。以我為例,我和先生結婚時,我的大兒已經三歲。如果他不視我的孩子為己出,我們不會有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