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起來的,也許不make sense.年輕的男女都相對自我,考慮自身的發展,但是對感情也很專一和執著。
1)兩人異地戀苦苦堅守了5年,互相鼓勵事業有成,最後終於在一起了修成了正果。
2)兩人分手了,5年裏麵各自談各自的戀愛若幹次,遺憾都沒有成功。最後機緣巧合兩人又見麵了,30多歲了也有了事業的積累,互相妥協了修成正果。
兩個case的結果都是一樣的,你會更傾向於哪種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