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種情況下,事發當時即便沒有say no,即便男方沒有施暴女方沒有肢體反抗依然應該算作qj。
一是酒醉失去部分行為能力狀態下,女方明確表示過要回家男方卻違背其意願帶她到住所。
二是兩者之間是老板和下屬的關係權力不對等。
以上是他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