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可能把港商和殷紅列為失蹤人口或者卷款逃跑,並不認為倆人已死.
因為港商賄賂廠長一起侵吞樺鋼財產是肯定的.
所以弟弟隻是頂取錢的罪,至於怎麽拿到的取款單,可以編個理由,比如偷的,反正他有偷竊打架曆史.
如果弟弟真被警方認為殺了港商,肯定死刑了,那時候搶劫都可以是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