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非法搜查。首先沒有搜查證私入民店,其次破壞私宅後如果被其他盜賊闖入丟失財物要怎麽算?何況他除了看到所有文具店都會有

來源: 2023-04-16 15:54:0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的鉛筆外還有什麽?完全是臆測,沒有證據。沒有丟失財物、破壞財物(門)怎麽算??太沒有法製觀念了。由沒有法製觀念的執法者來維護法律何以安民心??

社會上有此類事件不足為奇。關鍵是文宣機構出品的作品仍然如此漠視法律,對大眾是什麽樣的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