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個槽。有劇透,慎入。

來源: 2023-03-21 06:38:2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先不說破案是否合乎邏輯,回響的編、導都是法盲嗎?還是國內法律就是這樣?

徐山川判故意殺人?從頭到尾連教唆殺人的證據都沒有,一句都沒有,他人猜測不能算證據吧?

最後那個為一萬元殺人的精神病患者,先不說這有多牽強,多硬凹,既然診斷為精神病患,應該判無期徒刑嗎?不是應該送精神病院嗎?

女主全程用推理(測)代替證據誘供(含威脅嫌犯家屬)都沒有得到真正的證據,這就是破案那條線。

還有女主最後給前夫那個電話。。。接受不來。對了還有,臨了還畫蛇添足地讓女主的徒弟對女主一番表白。。。

這是編導理想中的文藝愛情模式??可以說是集裝模做樣、裝腔作勢之大成了LOL

最後感受,糊塗僧斷糊塗案,一個神經病警察抓了一個精神病罪犯,按照一套搞不清楚的法律文本判了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