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藍紅的富豪老公早知她是為錢才嫁給他的,又重男輕女,又深知她是資深律師,以防家產外落,所以早就在生病前就寫好遺囑讓弟弟和前妻生的兒子繼承,隻給她和她生的女兒一些生活保障,畢竟家產是人家兄弟倆打拚掙的,也合理呀。感覺羅斌如果幫藍紅打贏官司,粟娜會很受傷害,藍紅姐妹倆的人設太不討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