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加的太明目張膽。我倒覺得案子是有曆史局限性的。聽老輩人說起過嚴打什麽的,據說就是公審然後槍斃。80年代後好些,至少有法庭了

來源: 2019-04-26 13:10:3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但趕上嚴打,很多案子也就是應付了事,根本沒有認真舉證的時間。重的槍斃,輕的嚴判。曾提到過一個律師,開庭前一天晚上才開始準備辯護詞,那已經是90年代後期了。這部戲最感人的是陳碩說起為什麽揪著這個案子,因為心裏過不去。女主說學法律為了受冤枉的人發聲。新一代警官發現老輩警察查案不細致。這就是司法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