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父母的付出是否多餘回報,取決於他們如何對孩子小時候帶給他們的幸福估價。
虐待孩子的,把孩子寄養在別處的,基本是把孩子帶給他們的快樂估價為零甚至負值,恨不能他們生下來就是成人立刻孝敬他們。
還有父母認為子女從來不欠自己的,因為兒女帶給他們的幸福是無價的。
定價是父母的特權,如果他們覺得虧了,子女除了認賬沒別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