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如果她是真覺得這樣的老大不能要,就應該提出離婚。而不是你回來咱就不離,不回來就離。

來源: 2019-03-22 13:02:1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大嫂有決定和老大離婚的權利,但是不要用此來讓對方妥協而達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