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嫂的責任是澄清事實。無關對方信不信。關鍵是對方公司的材料上是否提供了包括SMY在內的主要管理層的名單。如果提供了,那麽是二嫂的

來源: 2019-03-12 11:20:3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沒提供,那二嫂就根本沒錯。